法律问答

请问农村山土田征收,已婚并生育的独生子女和未婚的独生子女是否都能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其它
2019-06-15 10:16: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 未婚生子公务员会受到的处罚:未婚生育实际上已经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没有登记结婚而生育子女是违法行为。
    计划生育对于公务员来说是一票否决的,公务员未婚生育子女会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作开除处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 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也就是说,2015年12月31日之前持有独生子女证父母,2016年元月1日之后享有独生子女奖励政策。  但是,持独生子女证的父母奖励政策,早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就已经改变,规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持独生子女证的父母可以享受增加养老金待遇;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持独生子女证的父母,在退休时按各地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男女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未婚生子通常是其生父生母没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生的孩子。
    在法律上,像这种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往往会受到歧视。其实,非婚生子女是其父母的错误行为造成的,与孩子没有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