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太太看了个二手房,当时中介催她交定金,老太太说没带钱,中介说我借给你,然后就签了份合同定金协议和借条,老太太没看就直接签了,我回来看了一下房子,没看中,中介跟我们要两万块钱,说不给就起诉我们,到时候赔双倍。请问这份合同受法律保护吗?我们会赔钱吗?

2019-06-15 11:42: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在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的,可以根据违约金条款执行。如果觉得违约金过高过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整。具体做法,可以按照非违约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参照,一般可以不超过非违约方损失的120—130%为过高与否的调整标准;以低于损失额80%作为是否过低的认定标准。
    当然,还应结合具体案件进行确定,寻求替代交易的难易程度,是否故意违约等。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只能以因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为标准要求对方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