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一下,我和我前妻是协议离婚两年了,有个小孩现在七岁了,小孩子是前妻父母带起得,可是今年二月份前妻母亲打电话来叫我把孩带走,她不带了我没有办法只有带小孩带回自己带了,我带自己的小孩都无所谓但是一点很生气,小孩子我带快到一个月了,小孩的妈妈又不给我协商,又不管小孩一个月了连电话都没得一个,监护权必定在她妈妈哪儿,我想把监护权那个来,请问如何办了????

离婚
2019-06-15 12:46: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孩子监护权的问题,民法通则有关于孩子监护权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
    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关系的依法终止、或监护权被依法剥夺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剥夺和限制。

      所以,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和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监护权。关于离婚时,法院确定父母如何获得孩子监护权应考虑的基本情形,我国《婚姻法》尚无具体规定。
    但是,《婚姻法》第29条以哺乳期为界原则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的抚养问题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再想当然归给父亲/母亲,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孩子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及态度、对孩子的教养计划、与孩子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孩子监护权的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