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网上找兼职是做优惠券代理的,在斗米网上申请的,想试试做的,很快就有短信回复并且有电话打来,然后加了微信说是带我的导师教我怎么操作,说是费用2880元,她们那天有活动说是可以先交费500元定金,后期再补上,我当时真的很想找点事做,头脑一热就转过去了,具体说明了之后让我把她发来的内容抄了一份委托书式的东西拍照发给她了上面有我的手机号和身份证号和姓名,然后又发了份他们拟好的合同给我,说是会快递给我,然后发了个链接给我点击进去填了个代理申请表格提交申请了,我现在不想做了跟她说不做了,她说不是说不做就不做的现在要起诉我,我想知道会起诉成功吗?合同他们代签的他们写的我的名字身份证号和手机号

2019-06-15 13:15: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委托合同确定了受托人愿意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法律关系。这是委托代理关系产生及其被代理人(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得以向代理人(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授予代理权的基础关系。
    否则,委托代理关系会因失去基础而难以存在,同时,在民事流转领域内适用的委托合同,是以完成代理关系,实现被代理人所追求的结果为目的的。脱离了这一目的,委托合同就失去了法律意义。

  • 1、法院快递,只能使用中国邮政ems,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2、我们自己给法院快递东西,可以选择其他快递公司。
    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规定的。该《规定》将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法院专递”是在国家邮政机构已经开通的特快专递网络的基础上开展的一种更加安全、快捷的邮寄送达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2004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4]1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已于2004年9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 除了以下四种情形外,如委托了律师,原告可以不出庭: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无论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3、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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