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人不见了,担保人做的是最高担保但是无力偿还银行借款,听说担保人的账户会被冻结,那么其子女账户也会被冻结吗?(子女均未婚)

2019-06-15 14:30: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贷款不还的后果:
      贷款机构会依法向贷款人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
    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 担保人不需要偿还了全部担保金才可以起诉债务人,担保人可以就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部分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保证人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得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1、如贷款公司已起诉并获胜诉判决,在你们未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况下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直接冻结或扣划相应财产。
    2、因公司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公司承担的是连带担保责任,贷款公司可以向你们及你亲戚的公司一起主张权利或单独向任何一人主张权利;如果公司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责任的话,在你们无力偿还后,有权主张你亲戚的公司偿还。你们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向你们亲戚主张权利。
    3、恶意逃避账务转移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严重的话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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