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房产公证有什么用?婚前和婚后房产加名有什么区别吗?
公证
2019-06-15 17:33: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1、婚前加名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二人属于
共同共有
人。
2、婚后加名属于婚内财产约定的行为,该行为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3、法律后果上并无不同之处,无论婚前还是婚后,该房屋最终都属于二人共同共有。
4、婚前加名需要交纳房屋过户的相关税费,婚后加名只需要交纳相应工本费即可,可见婚后加名的经济负担较小。
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
1,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
结婚
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
二手房
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2,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
合同
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
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第二步: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关键提示:委托他人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第三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
离婚
时应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拍卖
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
抚养
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再婚后婚前房产的继承是什么
1602
婚前财产登记与婚前财产公证有什么区别?
你的情况建议委托律师进行财产约定,以避免纠纷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刘云海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婚前房产离婚可以分吗?
01:34
2345
婚前房产共有协议模板
民法典
2191
婚前房子用财产公证吗
民法典
685
您好,请问婚前财产和婚前财产公证有什么区别?
主要看公证时约定的婚前财产的归属。如果公证时约定的婚前财产归各自个人所有,那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刘云海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婚前房产离婚后归谁?
01:28
2345
什么是婚前个人财产
民法典
361
我有一朋友婚前有房产,想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
一、没有必要去作婚前财产公证情况: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因为现在的婚姻法规定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债主住到欠债人家里怎样处理
债务追讨
165
债务转让怎样操作才是合法的
公司债务
75
债务人死亡了该起诉谁
债务追讨
100
债务人的财产有哪些
债务追讨
45
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如何处理
公司债务
45
债主住在欠债人家里的犯法么
债务追讨
60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北屯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