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买房,过户,必须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吗?

2019-06-15 18:23: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那么虽然只登记为一个人的名字在法律上也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得任意处分。 但是在实践中也有一方背着另一方将共同所有的房屋私自出卖的情况,法院一般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处理,如果构成表见代理的,则买卖合同有效,房子无法向第三方要回,但可以就卖房款要求共同分割,如果不从构成表见代理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买卖行为,恢复房屋的产权。
    光有双方按手印只要协议意思表示清楚的,即使没有签字也是有效的。

  • 1、虽然房产证上的署名只有甲方一人的名字,但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同等的处分权。如署名人将房子卖掉,但作为买方的第三人若不知情,买卖合同应为有效。因为房产作为不动产是以登记为公示,买房人没有过错。责任应由卖房人承担。
    2、按手印和签字的行为均表明双方对协议内容的认可,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应当具有同等效力,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能证明萁行为不是对协议内容的认可。
  •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解答如下:
    1、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钱买房:双方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一方父母出钱的,房产证只能写一个人地名字,如果父母双方共同出钱,由小两口还贷的,房产证写上小两口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由一方父母出钱还贷,只要房产证上写小两口的名字,同样是夫妻共同财产。
    3、父母出钱买房:单方
    父母单方出钱买房,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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