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助理医师单独执业单独设置个体诊所俩年属于非法行医。相关人员一去检查对方就让执业医师临时在岗配合检查。所以七八次举报无果怎么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6-15 19:28: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非法行医不属于医疗事故。认定非法行医主要应包括下列6个方面:
    1)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2) 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
    3) 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4) 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5)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6)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根据《执业医师法》,非法行医应包括下列2个方面:
    1)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
    2) 或者非医师行医的。
  • 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医疗损害的行为,作为患者和医院都有三条路可以选择,这就是协商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诉讼。

    协商调解就是医患双方对可能已经发生的损害事实进行商议,并在有关中间机构的主持下根据损害事实和有关的规定对赔偿金额和其他事宜达成一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在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主持下,由相关的专家对医疗损害的事实作出鉴定,明确具体责任并对赔偿等作出结论。

    诉讼就是针对发生的医疗损害情况,由患者到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主张由医疗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 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监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 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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