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浦江一客户拖欠我20000多货款,我怎样起诉呢

2019-06-15 20:5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法追讨拖欠货款的条件
      
    (1)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
      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
      
    (3)要有最好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4)要注意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间重新计算
  • 客户拖欠货款利息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
    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也就是说,借款人和出借人根据自愿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
    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
    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
  • 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那么此时如何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这就可以很好的处理客户欠款不给怎么办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