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罢免业主委员会没到场的业主也算支持原有的业主委员会

2019-06-16 06:10: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什么条件?   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然后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十五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
    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则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
    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得到反对票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六步,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第七步,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第八步,备案十天后仍没有收到区、县小区办的备案意见,可要求他们尽快发出。
  •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
    4.品行端正无劣迹;
    5.热心公益事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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