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有个事情咨询律师。 右邻居家的房子到塌了,找人准备重建。左邻居夫妻到右邻居家的屋基地去阻挠不让建,右邻居家女主人就拉左邻居男主人叫他们走开,这时,左邻居女主人就过来推右邻居女主人,并拣起地上石块准备攻击。就在这时,右邻居的儿子发现了这一情况后,马上过去推左邻居女主人,这时石块掉地,左邻居女主人马上又拣起一石块,右邻居第二次推她。但这次用力过猛,左邻居女主人往后退几步后坐到了地上。在后来的过程中左邻居男主人与右邻居儿子发生肢体冲突。现在经医院检查,左邻居女主人右手碗骨折。请问,这种情况下,右邻居儿子算不算为了阻止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如不是,需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谢谢

暴力伤害
2019-06-16 09:0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一种、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 需根据案件情况,对行为的性质进行认定。如果正当防卫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则不承当刑事责任,否则,应当承担责任。,【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以医院违反医疗服务合同为由追究其违约责任,根据2003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因此,尽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均认为“不属医疗事故”,但仍应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判令医院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