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天X限公司,签了贷款合同,签完合同后对方让交3000元保险开户费,我不交,对方说我不按合同条款履行,将视为严重蓄意贷款处理,要向法院起诉我,还说如果我不交就按贷款金额的50%向贷款方偿付违约金

2019-06-16 10:12: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具有预定性和确定性的特点,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依据该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这就是违约金如何计算案例可以在网上看看,我现在没有合适的案例说明。
  • 并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案件都要经过仲裁前置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3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此类案件劳动者可不经过劳动仲裁直接起诉。除上述情形外,劳动争议处理必须经过申请仲裁才能进行诉讼。
  • 银行贷款合同是证明个人跟银行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明,上面会约定购房贷款的时间、利率计算方式及还款方式安排等等。还有违约责任之类的一些条款。只要个人按期正常还贷,银行就不会找麻烦,用到合同的机会就很少。
    贷款合同一般一式三份乃至四份,银行那边都有存档,即使个人没有给或者丢了的话也不碍事。银行会监督还款的。银行有诸多手段敦促个人按时还款,如果手段都失效了,最后银行才会拿着贷款合同起诉贷款人。
  • 你好,因对方违约而依法解除合同的,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