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18年3月1号交了5000定金买车的,当时卖车的说一礼拜随时提车,可半个月了说没车了,我就要求退定金,那店里不退怎么办?当时只是口头约定一礼拜交车,定金合同上没有写交车日期,我的定金还能退回来吗

2019-06-16 11:56: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对于买卖合同不退定金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房地产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往往签订商品房销售认购书、意向书。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的同时往往要求购房人交付购房定金。
    在实践中,购房人在交付定金后,有可能会因各种因素不能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销售合同,在不能签订正式的房屋销售合同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通常会拒绝返还购房人定金,由此产生纠纷。
    事实上,商品房开发商收取定金后,未能与购买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况下,是否应当退还或双倍返还定金,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确定。

  • 1、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2、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3你的条件,是自己要求的条件还是在认购协议中约定的条件,如果是约定的条件,因开民商没达到则定金应双倍返还。如果不是约定的,只是你自己要求的,你无正当理由不买房的,定金不退
  • 如果您跟对方签订了合同,那么双方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如果合同中约定的是交付定金后,对方交货的,那么对方应该如期交货,否则构成违约。您跟对方约定了交货期限为25天,对方现在拒绝交货的,构成违约,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对方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话,您可以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另外,按照法律的规定,定金的交付最多只需要交付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多交的部分视为预付款,不适用定金罚则
    因为签订了定金合同,对方违约的,您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货款总额百分之二十的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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