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电器商店买的热水器漏水!产品是在质保期内的!去找商家协商!商家说返厂需要我们自理来回运费!我认为这个不合理!再者打到厂家咨询!樱花厂家说不是本公司产品!请问商家有欺诈行为吗?投诉XX协管用吗?我该怎么办?

网络侵权
2019-06-16 13:1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经营者是否实施欺诈性经营行为的认定,应当把握以下几方面:  
    1、看经营者是否有欺诈的故意,即经营者在主观上是否有诱使消费者产生错误意思表示的目的;  
    2、看经营者在客观行为上是否采取了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等欺骗手段;  
    3、看是否有诱使消费者产生错误意思的事实发生。  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方可认定为经营者实施了欺诈性经营行为。  在实际生活中,经营者实施的欺诈性经营行为的种类繁多,主要有:  
    1、掩盖商品质量中存在的瑕疵,销售或者提供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  
    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3、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5、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6、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  
    7、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8、销售商品的重量或者数量少于该商品所明示的重量或者数量;  
    9、对商品的价格作虚假的表示等等。
  • 票据欺诈行为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票据法》第102条规定了七种票据欺诈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该七种票据欺诈行为是:  
    (1)伪造、变造票据;
    (2)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
    (3)签发空头支票或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
    (4)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
    (6)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
    (7)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凡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之一,即构成犯罪,应依法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1、对构成前述第
    (1)项行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对构成前述
    (2)
    (3)
    (4)
    (5)
    (6)项行为,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3、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票据欺诈行为的,与出票人、持票人一起作为共犯,承担与之相应的刑事责任。  
    4、实施前述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所谓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国家行政管理法规的人所作的处罚。该等处罚主要有警告、罚金、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办理某项业务、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拘留等。  行为人实施前述票据欺诈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被伪造签章者不承担票据责任。
  • 消费者购物前维权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清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维权各项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购买前了解商品属性。对于商品的种类、规格。性能、原材料、结构、合格证,出厂日期、消费期限、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有关商品自身的情况以及商标、厂家、生产地、经销者等关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情况应尽可能地了解。
      
    3、保存购买凭证。购买后应尽可能要求销售者出具发票、收据或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效地进行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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