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您好!现有一套经济适用房出售。但未满5年,没房产证!如购买,签署协议合同,。那么这份合同有法律保护吗?如有法律保护,合同需如何签署?B

2019-06-16 17:43: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
      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
    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入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
    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
    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经济适用房上市销售后,办理房产证程序与普通商品房一致,其前提条件是:开发商必须提供的资料:
    1、项目五证齐全(正式发售之前必须具备);
    2、竣工之后顺利通过测绘部门的审查(工程竣工之后);
    3、未抵押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
    4、未司法限制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购房者必须提供的资料:
    1、购房合同(买卖过程中必须签订);
    2、购房发票(收房时,房屋测绘部门测出实际测量面积之后,开发商必须出具);
    3、买受人身份证明;
    4、完税凭证(已交契税凭证)(办理房产证时交纳);
    5、物业维修基金缴交凭证(办理入住手续时交纳);
    6、其他所需证件。以上条件缺一无不办理房产证。您要确定项目是否证件齐全,以及符合上述的这些条件。  如果是由业主自己办理房产证,也需得到开发商的配合,其房产证办理程序如下:  
    1、企业持应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  
    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  
    4、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  
    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  
    6、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 经济适用房能否办理房产证

    经济适用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与普通商品房房产证的流程是一样的。

    房产证办理,可以由开发商统一办理,也可以由业主个人办理,主要是看您与开发商对于相关事宜是否有合同约定,如果有即按约定执行,如果没有需要与开发商协议。

    如果是由业主自己办理房产证,也需得到开发商的配合,其房产证办理程序如下:

    1、企业持应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

    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

    4、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

    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

    6、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 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经适房政策
    1、 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经适房政策
    2、 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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