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一家幼儿园工作,当时进去的时候,园长跟我说她幼儿园很好,但后来,我通过一段时间接触,与她的说法有很大差异。工作半年后,我想走,但我跟她签劳了一份一年的协议,但并不是劳动合同。我上学期就跟她说过我这学期会走,她也知道,还有两个老师也知道。我给她写辞职报告的时候,她说不用。可是我今天去给她结工资的时候,她不让我走,还说我没有一份明确的辞职报告。我现在有一千多得工资在那边,还有一个健康证,那里面包括600元的押金和500元的工资。问一下,这些工资我可以要回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17 04:39: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辞职的,只需按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用人单位批准或同意。用人单位领导不批准劳动者辞职的,或者用人单位不接受劳动者辞职通知的,不影响劳动者辞职的有效。
    同时,劳动者辞职的,有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安排人员交接,或者故意不安排人员交接,然后以劳动者未交接工作为由不予办理离职手续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辞职到期后可以直接离职,未履行工作交接义务的,不需承担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不予办理离职手续或克扣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2、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并要求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数额应能维持子女的衣、食、住、行、学的正常需求。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非抚养方的实际收入,一般每月抚养费应占非抚养方月收入的20%-30%,最高不超过50%。
    抚养方的收入一般指的是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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