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两地,个人委托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需要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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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办理需要经过下列四个流程:
1、发凭证。
当你要离开这个城市,且肯定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就业的时候,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你的参保凭证。凭证主要记录三项关键的信息:一是你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你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你在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是多少。
2、打电话。
有关部门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级以上的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方式,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3、办手续。
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其他事情就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就可以了。
4、转移资金。
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前面讲到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这样整个转移流程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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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移政策根据,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经国务院同意下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因为个城市和地方都有自己的养老办法规定,所以实施起来也会有所差异。国务院下发此办法时强调个地方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近年来,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各省(区、市)已全部出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城镇职工和农民工在本省内城市间流动就业。解决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跨省转移接续问题,对于更好地保障流动就业人群的权益,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该办法的出台是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的惠民之举,事关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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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养老保险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存档卡等材料,经审核材料、缴纳费用等程序即可办理。下面,关于办理养老保险的事项。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档卡及其复印件一份
2、原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单、手册、台帐。
3、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招工表、军官转业证等)。
二、办理程序
1、审核材料 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发给《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基金补缴汇总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及一些附属表格。
2、填写表格和缴费工资基数确定 个人在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后,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至其3倍之间确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25%(1999年-2000年间)缴纳基本养老费,缴费工资基数一经确定一年不变。
3、缴纳养老保险费:
(1)社会保险科在对个人所填写表格内容进行逐项审核无误后,与个人签定《城镇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书》一式2份,双方各保留一份。
(2)社会保险科根据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核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并通知个人到收费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社会保险科在审核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凭证后,发给其社会保险缴费卡。
(4)个人必须按社会保险科规定时间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逾期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自行中断缴费,不予补缴。
4、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 对于办理了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的人员,市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障部将按照《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78号)和市劳动局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转移手续。
5、基本养老金领取: 办理了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市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障部将其档案和养老保险材料,转移到区县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按《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确定基本养老金标准、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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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社会保障养老保险的步骤和方法:
1、职工要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障养老保险费,这笔费用会记入当地的社会保障机构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中,并按照城乡居民存款的基准利率来计算利息,职工参加养老保险,所得利息可以记入个人账户中,本息也是全部过职工本人。
2、携带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和劳动保障局进行注册和登记。
3、相关部门进行相关资料的审核通过后,个人养老保险就购买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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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