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不慎借了高利贷,有天息一万一天500,有月息的,一万每月两千,开始还能付息,他们就不找上门,现在付不了息了,他们就逼着还本。不还就脚跟脚的。我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工资了,我好话跟债主说,我错了,现在你们通过法律程序去要回本金,我愿意拿我唯一的经济收入工资全部还你们。讨你们给留条生路吧。一共欠了40万,我也答应还,可是一时还不了。麻烦帮我出办法解决为谢。我能用法律保护自己吗?

2019-06-17 10:09: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高利贷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无论是借高利贷还是放高利贷都不受到法律保护。但并不是所有的内容都不受高利贷法律保护,也有些内容是受到法律保护。高利贷受法律保护的范围:本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 新婚姻法对工资分割的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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