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在今年8月11日的时候给人撬门破窗入室盗窃,损失大概有15000左右,包括现金和一辆电动车还有四本邮册和一些纪念币,旧版人民币,刚开始是报案了后来经过自己的暗地调查查出了犯罪嫌疑人,结果就找人跟他理论,后来出了点意外就动手打人了,还把他蒙着头带到了派出所结果那个犯罪嫌疑人的母亲报案了说我们是绑架他儿子结果我家的人反而被抓了,被反咬一口,后来在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因为那个打人的火气比较大跟派出所的人也有点冲突结果把笔录做的很坏,我想请问像这类事情应该怎么处理啊

暴力伤害
2019-06-17 11:09: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因此如果因为入室盗窃被依法判刑,则可以在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假释
  • 1,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伤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3.对于赔偿项目协商不成可诉讼。
  • 交通事故报案材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此外,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登记表》 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其他索赔单证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