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要是有外遇,家里有债务,两个小孩,离婚怎么判

离婚
2019-06-17 16:23: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虽然父母离婚了作为子女仍然有此义务,如果是夫妻离婚,夫或者妻不再有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对于离婚案件,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唯一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判断是否感情已经破裂。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配偶一方有过错造成婚姻破裂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但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承担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有过错的配偶。所以婚姻中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可以向有外遇的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但是只能向有外遇的一方(其本人)提出赔偿,而不能向第三者提出。   相关法律条文:   《婚姻法》:   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对方有外遇,离婚一定能得到赔偿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1、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一般情况下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一般是平均分割。偿还共同债务,一般也是平均承担。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如果需要帮助或有什么不明白之处,可以来电话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