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初大家都比较信任,所以股份转让协议写得很简单,并没有写明违约责任。现在受让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股金打给我,对方已经违约,那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股权转让
2019-06-17 17:15: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xxxx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xxx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xx身份证号码:xxxx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现甲方决定将所持有的公司95%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95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950万元)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xxxx有限公司95%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95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950万元)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转让费万元以方式支付甲方。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xxxx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再设定任何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公司不存在转让方未向受让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公司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3、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有的股权后,即按xxxx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4、乙方承认xxxx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盈亏分担公司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xxxx有限公司的股东,按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第四条股权转让的费用负担股权转让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甲方承担。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第六条违约责任本协议对签约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保证,除非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责,违约方应向协议他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格20%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而给协议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并且损失额大于违约金数额时,对于大于违约金的部分,违约方应予赔偿。第七条协议生效的条件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八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201年月日201年月日
  • 公司股份转让办理具体借鉴,中国有关法规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对股份转让作出如下一些规定:  
    1.股东持有的股份可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记名股票,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但股东大会召开前3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股东的变更登记;  
    3.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4.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中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5.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转让或者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6.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若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份股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7.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公司股权证的转让必须在法人之间进行;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其股权证按其原持有人身份,可在法人之间以及公司内部职工之间转让,本公司内部职工持有的股权证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任何个人发行和转让。以上两种方式设立的定向募集公司在成立1年后,增资扩股时如需转为社会募集公司,扩大股份的认购和转让范围,应按法定条件和程序,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同时应将股权证换发为股票。公司内部职工的股份(除去职和死亡者的股份外),在公司配售后3年内不得转让;  
    8.国家股、外资股的转让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9.股份有限公司自公司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
  • 《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除了法律规定之外,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或股份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得违反这些规定。
      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例如:股东转让出资协议  出让方:  受让方:  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就出让方将其在公司的出资转让给受让方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1、出让方将拥有公司%的万股股本转让给受让方。  
    2、出资转让后,出让方不再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的义务;受让方在享受股东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股东的义务。  (上述内容系“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的必备内容,其余内容由出让方和受方自行商定)。  出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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