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结婚了,嫁到外地,户口迁移,养老没有交过,还需要迁移吗

2019-06-17 20:37: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因为户口迁移而产生了土地经营权等土地纠纷的,如果不是全家迁出的,只是家庭的某个成员迁出,不影响土地经营权的使用。此成员的土地也不用交回发包方。根据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土地。
    以上是户籍迁出人员土地确权纠纷怎么解决的解答

  • 一、户口迁移需要什么资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二、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夫妻户口同一县市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迁出迁入都在一个户籍窗口办理,(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三、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四、结婚户口迁移手续—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五、集体户口结婚?  集体户口迁入:  
    1、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办理结婚证需向登记机关提交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3、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持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结婚登记;  
    4、集体户口的也可以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交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和加盖保管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5、不能提交集体户口卡的,可以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集体户口卡复印件;  
    6、不过办完结婚证后,户口就不能再挂靠在集体户口中了,当务之急是赶紧买个房子把户口迁进去,二手的也行。
  •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四、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