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新房,?目前正在装修,?但在这期间?发现卫生间渗水,?导致卫生间和卧室之间的墙壁已经完全湿了。在这期间,我与物管都与楼上房东协商多次了,?但楼上的不承认是他的责任,不愿意修复。?说反正不是他家漏水,他不管,也不会出钱。?楼上的已经入住4个月了。??现在我的装修也停工了,楼上也不修复。?物管协商无果,也不管了。?现在的情况就是物管不管,建筑方认为已经交房他门也不管,?楼上业主又推托是房屋建筑问题,也不愿意花钱来修复处理。我这个房子是准备装修好了用做新房的,?婚礼就在年后,?我很着急。?现在似乎没有人管这个事情了。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了。

2019-06-17 21:47: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搜集证据,和其他共有的业主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九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 1、如果发展商与物业公司有协议,保修期内的维修委托物业公司处理,则你在保修期内向物业申请报修,物业或发展商都有责任修复。
    2、如果发展商与物业公司之间没有相关约定,则发展商的保修期已过不须承担保修责任,物业公司是否有义务维修要看物业管理合同上的具体约定。
    3、房屋漏水原因最好在你方、物业、楼上住户及有关专业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查明,以便确定最终该由谁承担责任。
  • 对责任的判断,须根据商品房购买合同及附件、验收记录、漏水原因的鉴定、封闭阳台的合同约定和装修备案等事实,才能确定责任方。赔偿数额,须各责任方协商,协商不成根据鉴定意见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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