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上所建房屋与城市商品房不同,是没有所谓的产权的。
离婚纠纷中,女方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仅仅要求法院对房屋所有权进行分割,避开其下
宅基地使用权分割的问题。
依据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法院无须对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做出判断,只考虑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如果房屋是在婚后建设或者扩建翻建,那么依照婚姻法的规定,房屋就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
至于房屋之下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原则上女方是无权拥有的。应当仍属原申请人
共同共有。
当然如果宅基地是在嫁过来后批下来了,且女方也是申请人之一,那这宅基地她当然是有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