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前段时节被一个小偷 偷走了3000左右 最后我找到了他 他也承认了 当时我让他给我还钱他说他说钱都打游戏机了 他也没手机 最后带我去他亲戚那里借钱也没借到 他说他不识字也联系不上其它人 说过几天他有钱了来找我三天之内能还多少还多少还多少 那段时间一直没他讯息 最后我无意中碰见他 我怕他跑 我就让他给我打了一个50000元的借条 上有他自己的签名 还摁的手印 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 我问他要50000元算不算诈骗 能要的来不

2019-06-18 08:12: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起诉的,去包工头所在地,即被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后法院如果还是不能联系到他,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之后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判决后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冻结银行卡、扣划等方式执行。
  • 民间借贷中没有了借条怎么办?前提是千万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其次,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
    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第三,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第四,偷偷录音证明借贷事实。以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相信能打动法官。
  • 债务人在给债权人出具的借条上签字,或者既签字又按手印,系债务人对借条上所载明的欠债权人钱客观事实认可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债务人不能证明在订立借条(借款合同)过程之中受到欺诈、胁迫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该借条或欠条合法有效。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依约偿还借款。对于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需要看双方在借款合同之中,是否约定了支付利息,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视为不支付利息。
    约定了支付利息的,不得违背国家关于贷款利率的限制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偿还,暂时无能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于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约定了支付利息的不得违背国家关于贷款利率的限制规定。当事人约定年利率为百分之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百分之36的,超出部分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经支付的超出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 借钱是否需要身份证主要看你借钱的方式,如果是到银行贷款或者到其他网络平台借贷,通常是需要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私人之间借款由双方协商,写借条或者欠条通常最好写清双方身份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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