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合伙开会所还没有开业,一方股东看到没有盈利就自行退股了,但是让另方股东把之前所有投资的费用退给他,但是没有盈利!退股方就到处说坏话,还不让开业经营,还进入股东家里搬东西!

股权转让
2019-06-18 09:11: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持股人是可以转让股份的,如果诉讼的话建议委托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 合伙投资协议书标准范本格式合伙投资协议书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ls______住所:ls______  乙方:ls______住所:ls______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ls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ls____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ls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ls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ls______%;乙方出资ls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ls______%;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ls______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ls______%。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ls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ls______乙方(签字):ls______  ls______年____月____日ls______年____月____
  • 在合伙企业无偿债能力时,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如果某合伙人向合信企业提供了贷款,或有未提取属于他个人的工资和奖金,应先用这部分债权应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偿付;若已无个人财产可以抵偿,这一损失由其他合伙人承担。这一程序在合伙人个人也遭受破产时,就有例外。在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债权或未提取的工资或奖金应先偿付个人债务,而不是先去抵消合伙人资本账户的借方余额。
    合伙企业清算程序可分以下四个步骤:
    (1)变卖企业资产;
    (2)确认清算损益、支付清算费用;
    (3)收回债权、清偿债务;
    (4)分配剩余资产
  • 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转让出资(即股权转让)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1、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只要股东之间就价格、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等达成协议即可;

    2、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
    这种转让其一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二为保障转让人的转让权,法律规定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部分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转让。其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除此之外,按照转让数额多少,还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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