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人异地失踪本地却不予以立案,说要到失踪的地方才可以报案,打110询问却被挂断电话,请问当地派出所的做法对吗?我该怎么办?

2019-06-18 11:45: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到派出所立案的步骤:
    1、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目击者等旁人)。

    2、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3、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4、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刑法》中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是先有派出所立案进行侦查的,当然也有少部分是由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门来立案侦查。
  •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的条件有两个:一是有犯罪事实;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个人诈骗的,金额达到5千元以上的就应该要追究刑事责任了。 你的情况派出所完全应该要立案,至于到底是诈骗罪还是别的罪名,那就是经过公安机关调查之后检察院起诉的事情了。
    公安机关说这只是你的一面之词不能立案,你可以将你收到的收条给他们看,以证明你已经被骗走的金额数目。至于要你找到犯罪嫌疑人才能立案这一说法实属荒谬,难道所有的犯罪嫌疑人畏罪潜逃的,公安机关就都不立案不追究刑事责任了。
    你应该配合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的证据与线索,只要你提供的材料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 可以,在人口失踪满48小时就可以到当地派说明情况,民警会帮助寻找走失人员。
    一、人口失踪没有什么立什么案一说;  
    二、有证据证明人口失踪可能是由于某种犯罪行为引起,如绑架、婴儿被盗,非法拘禁等,那就涉嫌什么就按什么犯罪做刑事案件处理。民法意义上的“失踪”,只能自己家人出钱出人四处去找,公安不会理睬。如果是跟失踪人在法律上有利害关系那就要去法院。但请求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  第一百六十六条【宣告失踪】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参见民诉见第
    194、195条)
  • 通常情况下,存在债务纠纷,债权人如果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不存在诈骗情节,公安机关不会对案件进行立案的,这需要债权人自己通过法院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了,如果确实存在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因另一方不履行等原因长生纠纷,可以诉诸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