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受害者!因打架 案子已经立案 !现在公安已经抓住了对方!但派出所让去签个字。可以带签吗? 如果没签字 他们是不是就没法拘留了

刑事辩护
2019-06-18 13:01: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是被害人自己报的案,派出所受理后,经过审查,认定符合立案条件的,就要立治安或者刑事案件侦查,立案后需要给报案人出具立案决定书回执。  被害人有了该回执,随时可以随时咨询派出所办理情况。
      如果对嫌疑人进行处罚或者移送起诉,派出所还应给复印处罚决定书,或者告知当事人已经移送起诉。

  •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伤害的赔偿问题,主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和护理费等。按照实际支出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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