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网上下载了一家贷款公司的合同,合同上注明交伍千元的贷款保险费,我交了但款不打下来,他又说我的帐号流水帐贷不了,要交总贷款(伍万元)的2O%金额来把流水帐做上去才行。我又交了一万元。现在他说我的流水帐一万块只能做得了流水帐的46%还不够。还要我再交俩万元。说如果我不交到时去法院起诉我,让我进入银行界的黑名单上,请问他们这合同合法吗?

2019-06-18 18:18: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银行贷款逾期被银行向法院起诉了的,应该积极应诉,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1、如果银行起诉的金额有误的,应该及时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以便法院能够查清事实,维护你的利益。
      
    2、如果金额无误的,应该尽量与银行协商,争取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以减轻还款压力。
      另外,如果在法院判决后仍不主动履行的,会由法院强制执行并依法处分你的财产,并可限制高消费和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以后的生活、工作及贷款等信用活动产生严重影响。
  • 购房人在贷款按揭购房时,一定会遇到银行要求贷款人办理房屋保险手续的问题,如果贷款人不想办理保险手续,银行就会拒绝提供贷款,因此,许多购房者认为,贷款买房购房者办理保险是应当的事。那么,银行要求贷款人办理购房合同保险的依据是什么呢?  事实上,银行要求贷款人办理购房合同保险的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该《办法》第25条规定:“以房产做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由于该条款没有实施细则,所以各家银行又自行规定了许多条款。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的上述规定,法律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该规定只是部门规章,在法律效率上低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与大法相背。还有人认为,银行利用自己的垄断优势强迫贷款人投保房屋财产险并由银行受益,与《民法》、《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精神相背。
    而各家商行的实际操作则比第25条更偏得厉害,完全扩大了第25条的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性,不但加重了购房者的负担,还有损消费者的利益。  尽管理论界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有上述争议,但实践中还没有从根本上影响贷款投保的实际操作。
    在实践中,很多银行还是会一如既往的要求购房者办理购房合同保险。因此,购房合同保险的问题在实践中是很普遍的。
  • 贷款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形式。即贷款方将货币交付借款方使用,借款方依照有关规定,按期将一定数额的货币及其利息返还给贷款方面确定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对于网上贷款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主合同无效的,作为担保合同的从合同同样无效,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需视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您在网上咨询,律师是无法给您出具精确的法律意见,因为一审中原告出具了什么证据、您又出具了什么证据,这些影响官司成败的关键材料律师需要当面审查。
    建议您持案件材料向律师面询。 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原审法院向中院提交上诉状,要求二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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