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上班4个月,签了一份和员工手册在一起的试用期合同,上面没有日期,但是口头说试用期一个月,然后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然后我就联系上家单位帮我补缴,费用我自己承担的,现在单位提出让我离职,我没有做错什么,正常上班的,,其中还有3天周六加班,其中休息了半天,现在说补我半个月工资,还有加班让我调休掉,我就这样接受了还是怎么办?

2019-06-18 19:23: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后工伤保险提供的待遇。如果因为存在伤情,可以接受相关的治疗并依法申请工伤赔偿。工伤赔偿中有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的工资,通常是由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标准发放的,这个平均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在内。
  •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应当抢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可以提前三天向单位进行通知,然后劳动者就可以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劳动者的工资,不能拖欠。

  • 1、劳动法没有规定周六不加班可以扣加班钱和扣工资的,劳动法只是规定周六如果上班了,用人单位应支付二倍加班工资的。
    2、《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与辞职不同,离职的概念大致分为申请离职和自动离职两大类。这里主要讲是申请离职,是指由于一定的原因,申请人向单位提出离开职务或岗位的要求,在离开岗位的事由消失后,再行回到原来的岗位或职务进行工作,当然也可以申请调动工作到其他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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