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朋友的亲爸爸和后妈结婚后没有生育,但是各自都有自己的孩子,现在他爸爸去世了,后妈只给他看了遗嘱的复印件说是他爸爸写的,但是没法证明遗嘱的真实性。说是他爸爸告诉她有律师在场直接给律师看就行。遗嘱的日期是他爸爸生病住院严重的那几天的一天写的。请问,我朋友该怎么办针对遗嘱写的他爸爸和后妈住的房子的一半全给后妈。谢谢!

2019-06-18 19:55: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只有公证遗嘱才会由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必须有公证机关的盖章才生效,其它的遗嘱,虽然没有公证机关盖章,但只要符合继承法的要求,同样也是有效的。

  • 1、法律上对遗嘱定义的界定为:“遗嘱是按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对生产财产进行处理的承诺。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这种法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无须经他人同意,自遗嘱人死亡时起,遗嘱即开始生效。”
    2、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最常见的是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属于代书遗嘱的一种。
    3、《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只要代书遗嘱符合法规,继承人是否到场,不决定也不影响遗嘱的内容和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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