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邻里纠纷,邻居拿大锤子砸了我家,并打人,我上去劝架过程致人轻伤2级,我要承担多大责任?

暴力伤害
2019-06-19 01:48: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在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矛盾的,应当运用法律调节彼此间的矛盾,使他们有权从邻方得到必要的便益,并防止来自邻方的危险和危害。
    同时,对各自所有权的行使也应有所节制,不能损害邻方的合法权益。因此,相邻关系实际上是在斟酌相邻各方的利益和公共秩序后,对行使所有权的一种限制或节制。享有地上权(见用益物权)的人,也应适用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七章规定:第七章相邻关系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八十七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第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处理依据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物权法》第85条)。
    此条的重点在于“当地习惯”。
  • 法医鉴定为轻伤的,对方就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属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就进入了刑事程序,之后案件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到法院审判。受害者可以和对方协商民事赔偿,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在之后的刑事诉讼中附带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对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要关注案件进展,如果公安局不立案或者检察院审查决定不起诉的,只能自己去法院自诉。
  • 打人后,通常被打的一方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被打的情况下,受害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进行侵权损害赔偿。如果双方不能够就赔偿进行协商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 因为打架造成了对他人身体伤害达到了轻伤以上的后果,因而触犯了刑法【故意伤害罪】量刑上,司法解释中规定,使一人轻伤的,6个月-1年6个月有期徒刑。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因此考虑自首的情节,在量刑上一般会从轻,判6个月左右。这样的案件,造成的伤害不是很大,但是不判刑又不好,因为要考虑被害者的利益和内心情感。
    一般而言会是缓刑,也就是不用坐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