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地区相关单位收取的未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即计划生育中的罚款),怎样在其身上体现。

2018-08-13 16:4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或危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方或母方,应当支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直至其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综上,非婚生子女,只要其来到这个世间,就享有其他婚生子女应有的一切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或危害无论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年龄多大,都对其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方或母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直至其独立生活为止如果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年龄较小,那么只能由非婚生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以“隔代”抚养的方式,抚养非婚生子女,参照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8条
  • 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发,虽已缴纳社会抚养费,但违反现行生育政策的事实依然存在。因此,是否能应聘事业单位职务,还得由你们当地党委政府出台的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规定说了算。
    象我们这儿,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五年内不得在政府机关和国家企事业单位聘用。连聘用都不行,更别说是应聘事业单位职务了。
  • 未婚生子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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