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别人钱,被对方起诉了!他不是在我居住的地方起诉!而是在我租房的地方起诉,这样可以吗?已经把传票送到不是本人手里!也没有签字!这样可以吗?

2019-06-19 06:43: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之规定,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起诉需要诉状,借据,身份信息。
  • 如果通过分析,申请支付令不可行,则注意起诉前的准备工作:
    (1)注意证据的收集
    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在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协议,合同,送货单,提货单,电话录音等等。
    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另外,须注意对于收集的证据要及时,一般是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则,可能对方已超过举证期限而不予质证。
    同时,为了确保将来判决的执行、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诉讼时效不应忽视
    欠款纠纷,诉讼时效至关重要,如果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此类纠纷的时效一般为2年。具体时效的起算一般以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建议债权人不要盲目起诉,应当寻找专业人士采取补救措施,如与债务人重新达成还债协议等等。
    借款、欠款纠纷看似简单,但实际上涉及的法律问题诸多,如何才能迅速收回欠款,对于债权人来说,具备一点法律知识是不可少的。
  • 夫妻一方诉讼离婚需要多少钱?夫妻一方诉讼离婚需要的钱:法院收取的费用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向法院交纳离婚诉讼费,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案件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均有责任,按照责任的大小双方各自按比例承担。如果法院立案且原告交纳诉讼费后原告撤诉,法院只退还已缴纳诉讼费的50%。
    对于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的诉讼费为每件50~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如果夫妻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离婚诉讼。如果在法院受理案件后由于不能找到被告一方时,可以依法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将传票送达到被告处。
    如果被告仍然不接受的,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判决,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判决双方离婚或不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