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和女方未领结婚证,有一个女儿,三周半,已上幼儿园,但因二人无结婚证,孩子户口是在女方名下,这种情况,男方可以要抚养权吗?

2019-06-19 08:47: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办理结婚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持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合影),双方到场,方可办理。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关于抚养费问题同样适用法律关于抚养费的有关规定。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财产分配: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婚前财产不予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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