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证丢了现在要结婚了可以拿户口本去办结婚证吗

离婚
2019-06-19 14:17: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您要把相关证据保留好,方便在法庭上举证,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 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如申请补领婚姻证件的当事人已办理过婚姻登记,但无档可查的,须提供两个证明人的书面材料和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的证明、证件,婚姻登记机关方可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如下:出具证件→填写《申请补发婚姻证件声明书》→查档→审查、补发《离婚证》。
  • 这是关于离婚证补办问题中,大家最关心的一个问题。离婚证是证明当事人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离婚后在办理个人贷款、房产等手续时都有所用,请妥善保管。如果离婚证丢失,是可以补领的。  
    二、离婚证补办去哪里办  离婚证补办要到原来办理离婚的民政部门办。因为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是有备案的。  
    三、离婚证补办要带什么材料  
    1、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澳门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4、台湾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6、当事人离婚证补办需要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备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