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从事外贸工作,从某进出口公司代理过账,客户的美金货款打过来,我再安排进出口公司把货款打到指定的工厂付账,然后进出口公司帮我代理出口事宜。扣除货款,代理费,手续费等费用,剩余的款就是我的盈利。那个进出口公司现在找不到人了,消失了,请问我怎么拿回我的欠款,大约还有6万。跟他们合作了好几年,都是网上联系电话联系,记录只有QQ或者电话录音,也有我和国外客户联系的邮件等,请问这些证据有用么?我想起诉,但是个人感觉证据不是那么足。

2019-06-19 19:08: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限公司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民事案件,公司对外的债务,由公司财产负担。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如果公司仍然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法院会将公司列入失信名单,然后也可以对法院采取限高令措施,即限制法人乘坐高铁、飞机等高消费。
  • 要看重庆是否是客户的住所地,如果是则可以在重庆起诉。起诉一般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根据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懂相关的起诉流程的,建议最好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 通常情况下,如果离婚时找不到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送达后仍然没有找到人的情况下,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
    从而在是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判决双方离婚后,法院还应当对双方的离婚时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并由他人依法对失踪一方的财产进行代为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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