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他的亲属是开发商。有一天她找我帮忙让我拿着身份证到房产。帮他签一份儿房照。房照的名字是我的名字。然后他拿到银行去抵押贷款。可是抵押贷款,他没有还。现在告我是诈骗。我是否犯了诈骗罪。贷款的钱我也没有花到。我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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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出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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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可以抵押
为了保证债务人如期还债,往往以一些财产进行担保抵押。我国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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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