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快递公司上班,经常有客户买货到付款的快递,钱一般都是由我们快递员代收,然后上交给老板,超过三天没上交的,按每天10元每件罚款,直到上交为止,收的快递费未及时上交的,发工资时按115%扣除,请问这种制度合法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6-20 06:19: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快递公司合同中有多项霸王条款,如不主动提供发票,客户要亲自上门索取。因延误送达造成间接损失,快递公司不承担责任。节假日造成延误,快递公司也应承担责任。  应主动提供发票  不少快递公司规定:有发票需求的散单客户,请在付款后1个月内持运单原件向本公司索取发票。
      快递公司不主动为顾客提供发票,必然会令顾客为索取发票额外损失时间、交通费等,如果这一规定使顾客放弃索取发票,会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
    因此,快递公司应当及时、主动向客户出具发票,如不能及时提供,应当对客户索取发票所产生的合理费用进行赔偿;快递公司拒不出具发票的,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投诉,也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
      遗失应负“后续”赔偿责任  快递公司为减轻责任,常常这样规定:本公司对由于物品运送的延误或遗失所造成的任何间接损失或其它附随损失不承担责任。  “这种条款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
    ”专家指出,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因此,如果有合理的间接损失,快递公司仍要赔偿。  交寄物不得自行处置  如果快递送不到,快递公司该怎么处置?快递公司规定:无法投递和返还的交寄物,自收寄交寄物之日起60天后,承运人可自行处理。
      依据物权法,快递公司无权自行处置顾客财物,应该依法提存。如果客户一直不领取物品,可以依法拍卖、变卖,其所得价款快递公司可以优先受偿。  延误送达应全免运费  “双11”过后,不少消费者迟迟盼不到快递公司送来商品,快递公司理由是“交易爆棚,人工不够”,很少有快递公司对此作出赔偿。
      细查快递公司规定:由于承运人原因延误每满一个工作日给寄件人减免本票运费10%,但减免总额最高不超过本票运费的40%;因节假日造成的延误,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我国快递服务标准规定,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省内异地和省外快件为7个日历天,如果延误,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
      对于节假日造成的延误,应当分析原因,如果是收件人原因,比如写的收件地址是单位,节假日期间因为放假休息而不在单位无法接收的,快递公司不承担责任;如果收件人在节假日期间完全能够正常接收货物,因为快递公司的原因造成延误,快递公司仍应承担责任。
  • 签了劳务派遣合同工资是需要扣税的。这是针对劳动法中对劳务派遣进行规避的一种形象说法,而非正式的法律术语。根据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所述:“签了劳务派遣合同工资是需要扣税,即与本单位部分或者大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让这些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再与本单位指定的某一劳务派遣机构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然后由该派遣机构将这些职工再派回本单位继续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签了劳务派遣合同工资是需要扣税”。
  •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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