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朋友在普惠贷了一个手机而第四个月,钱包被偷了,而人又在外省,忙事情,,没及时还钱,也不知道怎么还钱。补办,在外省也得不到,用的卡还是我的,手机也没,现在他们打电话在朋友家里,说什么告他诈骗还是什么,当时没听清楚,请问这怎么处理,

其它
2019-06-20 06:43: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电话诈骗。诈骗分子冒充政府执法部门、运营商客服、亲戚朋友、绑匪,以办案需要、电话欠费、朋友借钱、索要赎金等借口进行诈骗,受害者因为缺乏警惕就可能会向诈骗分子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或是向诈骗分子汇款,从而上当受骗。
      短信诈骗。诈骗分子冒充房东、电视栏目组、购物商店、银行客服等,以催缴房租、幸运中奖、通知退款、积分兑换等方式向受害者发送虚假短信,骗取受害人的信任,进而向诈骗分子汇款。
      网络诈骗。诈骗分子通过论坛、QQ、邮箱等方法向受害者发送中奖信息,受害者一旦回复这些信息或者点击含有木马病毒的链接,电脑或手机绑定的银行卡信息就会泄露出去。
      诈骗分子的诈骗手段其实往往并不高明,但每年全国各地都会发生大量的通讯信息诈骗案件,使受害群众蒙受大量的财产损失,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缺乏防范知识和防范意识薄弱。
    所以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要不断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牢记六点防范准则:安全账号不存在;高危号段要牢记;涉及转款要谨慎;转接电话不轻信;陌生链接不要点;第一时间要报警。

  • 1、无论钱是否能够顺利被找回,都应当立即报警。警方会通过现场勘查以及调查走访等各种常规甚至非常规的刑事侦查手段,锁定盗窃犯罪嫌疑人。在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后,会将其犯罪所得的盗窃受害人的财物依法返还受害人。如果涉案赃款,已经被其挥霍殆尽,受害人依法要求其承担退赔的民事责任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至3000以上,构成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事实,依法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
    3、刑法64条规定了,犯罪分子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于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及时返还。违法所得或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应予以收缴,没收的财物或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作他用。司法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2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64条、264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17条
  •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 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 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
    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 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 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 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 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 您好!涉嫌诈骗,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