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领结婚证,男方有病,女方提出离婚,需要赔偿吗?彩礼钱怎么分配

离婚
2018-08-13 20:0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1.没有登记结婚,就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就无法离婚,结束同居关系就行。
    2.在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经营的生意,如果没有事先或者事后约定怎么处理,就可以当做双方的按份共同财产,按出资比例来分享收益,按出资比例来分担损失。就看经营的实际出资两人各占的比例是多少,这个需要证据来证明的,谁主张谁证明。
    3.彩礼需要退还,但如能证明彩礼已用于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开支的,可以要求做相应的抵减。嫁妆相抵不是女方必须负担的法律义务。
    4.具体的费用最好能协商解决,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大家好聚好散。协商不下,可以诉讼解决。 祝你好运!
  • 结婚后彩礼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个财产如果是离婚的话,一般均等分割。 不过,存在一些情况给以彩礼一方可以要求返还:
    1、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
    2、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建议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夫妻离婚问题,如需诉讼离婚,建议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