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已经出走半年多了,一次钱也没打给我,有个三岁多的女儿,他还在外面借了好多钱,不敢回来面对,我们夫妻没有共同财产,他还用我的信用借了很多钱,现在自己带着孩子生活特别艰难,他一直都不愿意回来离婚,想问下现在有没有解决办法

离婚
2019-06-20 10:59: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可以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如果对方不愿意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一般来说,在双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均分割. 但若一方有错,则依据错误的大小,酌情给无过错的一方大于一半的财产。
  •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在一般情况下,权利可以放弃,而义务不可以放弃,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经过调解、教育,如果双方仍不愿抚养子女,可以适用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
    (三)款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财产分割: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