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四川省XX,个体参保户医疗保险金要一直交到退休,我已交了30社年社保,30年医保,还要求继续交,今年才52岁,还要交8年,医保不交,生病了,又不能报销药费,请问合法吗?

2019-06-20 11:14: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交强险报销医药费,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是:8,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6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 对于这个医疗保险如何补缴的问题,你应该了解职工医疗保险补缴须知  
    一、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二、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三、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四、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五、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职工医疗保险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职工医疗保险补缴温馨提示  
    1、职工医疗保险补缴除退休补缴、工作调动时中间间断了几个月、个体缴费间断时间不超过3年的这三种情况之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不可以补交的,只能是重新参保。补交医疗保险不需要交滞纳金。  
    2、工伤保险是否可以补交呢?市工伤保险处办公室的赵科长介绍,今年首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不能补交参保以前的工伤保险,如果以前就已经参保了,工作单位又一直没有变化,中间欠缴了工伤保险的可以补交,补交工伤保险不需要交纳滞纳金。
  • 职工养老保险依法一直缴到退休。除非失业或中断就业无法缴纳除外; 医疗保险,按月计算,停保停待遇,每次开始都要累计缴满三个月才有资格享受医疗保险。缴费月数可以累计一直缴到退休。
    退休时如果缴费月数,男达到25年,女达到20年的最低缴费年限,退休后无需继续缴费就可以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否则继续缴费直至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部分省、直辖市或者副省级城市职工符合退休(职)条件办理退休(职)手续时,达不到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

  • 1、哺乳期可以自己辞职。
    2、单位在哺乳期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情形的除外。
    3、请长期事假的,单位可以不批准。如未经批准擅离岗位的,超过一定期限,单位可以以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社保未交的,可以要求单位补交。如因社保未交导致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单位承担。
    5、年终奖:1)看劳动合同的约定;2)如未约定的,企业可以自主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发放甚至不发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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