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0年的时候我买了老人的房子,但是一直没有过户,最近发现当初的合同找不见了,因为还有2个兄弟,怕继承遗产时出问题,想咨询一下现在应该怎么办啊,现在找老人从新签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有用吗

2019-06-20 12:00: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买卖合同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 1、应当注意出售方是否与房屋所有权人一致,这是关键到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必须注意。
    2、应当明确卖方交付房屋的时间和协助办理房产过户的时间,这是购房人购房后,获得相应房产权益的主要条款,不可在合同中漏掉。
    3、应当明确约定房屋内附属设施的归属,否则难免出现争议。
    4、至于违约责任、管辖的约定也是需要购房人认真审核,谨慎约定的。因为一旦发生卖方违约,则购房人可依据该条款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常见的购房合同中,对于卖方户口的迁出也有明确的约定,并冠以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些约定都是购房人必须注意的事项。
    6、合同中有关购房人义务的约定,每一位购房人均需仔细把握,关键是看购房合同约定的事项自己是否可以完成,在自己可以履约的前提下才可以在合同中如实记载。否则,难免会出现自己违约的风险。
  • 签订购房合同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订的,但是需要提交以下证件:
    第一,委托人的身份证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第二,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授权委托书中注明委托的事由,以及委托的权限范围。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代理人经过授权并且办理了相关公证,代理人代签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方式分为两种,即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首先,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解除行为也不是解除权的行使。
    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了。其次,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享有解除权的一方或各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法》中规定了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如果当事人将法定解除事由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出来,此时原来本为法定的解除事由则成为了约定解除权的解除事由。
  •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
    2、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
    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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