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1995年下岗的,那个时候还没有失业金的说法,现在不可以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20 12:57: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没有交纳失业险,是不能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失业险领取标准:“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领取失业金的金额,各地标准不同,还要与缴费年限及年龄一起计算,一般是500-800左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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