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18年2月15日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一年付。押金是一月的租金。地段燥音大,修地铁。房东隐瞒情况,未先告之。再加上公司搬迁,上班不方便。我于8月21日搬出出租屋,并于8月15日前告诉房东。要求退房租。房东先一让我自行转租。由于中介需要房东本人认证。我就请出房东与中介联系,并交出钥匙与中介。我于9月12日到中介问寻情况。中介讲有一房客要求租房,房东要求必须租金一年付。房客交不起租金。中介一再与房东商量未果,房东并且说不急慢慢租。听到中介这么一说,我就电话寻问房东。房东最后还是同意半年付出租。中介告诉我可以与房东一次性结清租金,只需付房东一个月租金即可。最后与房东达成口头协议。退迟到9月底。房东借口没钱,房子租出后再付我钱。我怕房东滑头。可以用法律起诉他吗?

2019-06-20 13:03: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实际情况,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对于租房客可以转租房子吗这个问题,所以请自行与出租人协商转租房屋的相关事宜。另外,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房合同。因此你解除合同的行为完全合法,不需要赔偿。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你也不需要赔偿装修费;如果你希望恢复原状的,还可以要求他拆除,费用由他负担。

  • 二、租房押金交多少  
    1、关于租房押金问题,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  
    2、租房押金一般是依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约定,实际操作中押两个月房租居多。  
    3、需要慎重审查中介方是否有合法授权,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 一、租房押金不退怎么办
      
    1、双方协商解决。租房押金能不能要回,看押金的性质,如果是物品保全可以要回,如果约定是违约金则要不回。
      
    2、可以到法院起诉。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房租押金等于违约金么
      
    1、押金,在房屋租赁中是一个常用的概念,我认为,押金的性质是一种担保,是对房屋内物品、以及房屋本身的担保,一旦承租人对房屋或房屋中的物品有损坏时,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承担赔偿的责任,此时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优先取得赔偿,如押金不足赔偿,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补足。
      
    2、违约金,是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之一,合同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不限于违约金一种,在民法中,一般认为违约金是一种补偿性质的,它不带有惩罚性,即因违约行为造成了多少损失就承担多少的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不约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违约责任大大小应当以实际的损失为准,当事人如果约定了违约金,但相对于实际损失而言约定过高或过低都可以要求法院调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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