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出生证明。没有结婚证。但所地派出所要求做亲子鉴定。结果不是我亲生的。但孩子九周岁了。老婆跟别人去了。这样孩子能入户吗?

2019-06-20 14:13: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生医学证明》填写内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需要自己填写部分,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户口登记机关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
    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 在家出生的孩子的出生证明:在婴儿出生30日内,由婴儿母亲向婴儿出生地妇幼保健站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申请领取时,除提供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婴儿的接生记录证明书、亲子关系声明、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婴儿出生地社区、村(居)委会或单位证明等证明材料。
    签证机构经调查核实后仍难以查清婴儿出生情况的,应当要求申领人提供当事人的亲子鉴定书。
  •   一,可以办理的:
      1,只要是在我国境内的正规医院出生的婴儿,都有权利获得《出生医学证明》,这是无条件的;
      2,当事人没有结婚证件,就生育子女的,一般来说,需要根据户口申报地的计生政策的规定,缴纳一定数量的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才能享受到正常的村民/居民的待遇;
      3,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一般来说,只需要提供婴儿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即可;
      4,当事人具体可咨询孩子出生地的接生医院,或者当地的妇保院。
      二,《出生医学证明》:
      1,《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
      2,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3,《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 为孩子办理入户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如无法提供需做亲子鉴定。
    孩子的户口没有登记,一般会是以下几种情况,造成孩子没有出生证明,不能进行户口登记:
    1、孩子属于婚前出生,解决办法: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按照户籍办的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
    2、孩子是计划生育规定之外出生的,属于超生,解决办法:按政策要求缴纳一定年限的计划外生育费才可办理入户登记。有些家庭,不愿交纳相关费用,等孩子大了,不得不上户口的时候,办理起来就会麻烦些,为了证明孩子是亲生的,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3、孩子不是子亲生的属于抱养的,解决办法:抱养的孩子,上户口操作起来也很麻烦。先看你是不是合法领养的。如果符合领养条件,办理了相关的领养登记手续,是可以带着这些材料去派出所上户口的。
    如果不是合法领养的,就不具备上户口条件,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孩子是弃婴,没有去相关部门登记直接养育的,解决办法:收养的弃婴,首先要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证明是弃婴后且确定无人认领,才能建立领养关系,之后可以按照户籍办的要求办理入户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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