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与装修公司订立装修合同,合同规定违约金为20%工程款,但是因为我个人工作原因,房子不装修,要卖掉,想违约,但实际上装修公司没有出过设计图,也没有选过材料,并未对装修公司造成任何损失,请问我可以要求降低违约金吗

2019-06-20 15:2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协商
    装修出了问题找谁?首先,消费者应积极地和装修公司进行协商,要注意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描述所出问题,对赔偿结果要求合理,这样问题容易解决。
    其次,消费者可以找有关部门。据记者了解,合肥建筑装饰协会底下的会员单位如在装修过程中出现问题,业主可向合肥装协反映,合肥装协将出面协调帮助双方解决问题。
    二、消费者协会
    12315,这个消费者维权号码恐怕尽人皆知。根据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在出现家装纠纷以后可以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协的投诉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与被投诉的装修公司联系,进行情况调查和调解。
    三、法律武器
    如果通过各种方式双方均调解不成,消费者可以寻求法律武器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应聘请专业律师,然后向法院提交诉状,经法院立案后开庭审理。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成功当事双方签署调解书,在法院的监督下履行各自承诺的义务,否则,法庭委托相关部门进行质量调查,根据调查报告做出最后的判决。
  • 装修合同不支付装修款或者拖欠尾款的,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起诉对方,如果没有遇到仲裁可以直接起诉,有仲裁条款可先进行仲裁,涉及数额较大,最好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协助。根据你的描述如果对方不同意协商的话,那你方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一、不动产登记非自己户籍所在行政村的小产权房最好是卖掉,小产权房只能在有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居民之间转让,外村户口的居民无权购买非本行政村的小产权房的。
    二、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1.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
    2.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
    3.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
    4.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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