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跟前男友分手,他认为为我牺牲一切,我却抛弃他,一直报复我骚扰我,给我所有朋友发短信侮辱污蔑我,骂我毁我名声,我该怎么办

2019-06-20 16:23: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因此,使用手机电话、短信骚扰他人生活,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5项的规定,涉嫌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你报案后公安机关就应该给予行为人治安行政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三条:
    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百零四条 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当事人的婚姻受法律保护。
    被他人骚扰导致离婚在客观上是他人侵犯了当事人受保护的婚姻权利,可以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