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个未成年,16岁,女生,生下一个孩子,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父母也养不了,孩子如今和男方没有关系了,我想把他送到福利院去,需要什么条件?

2019-06-20 16:50: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不允许送福利院。应该由监护人进行抚养。监护人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要承担法律责任。可能涉嫌触犯遗弃罪。根据遗弃罪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过个别地方政策有针对残疾儿童的特殊政策,可以由政府抚养。
  • 特殊收养应具备的条件:
      
    1、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
      
    2、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
      
    3、对孤儿、弃儿或者残疾儿童收养的特殊规定。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收养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的,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4、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收养。
      
    (1)不受被收养人为生父母由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不满14周岁的条件限制;
      
    (2)不受送养人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的条件限制;
      
    (3)收养人不受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以及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等条件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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